博时特许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08年5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并开始运作。根据《博时特许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博时特许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定于2008年6月16日起开始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基金代码为050010(前收费),051010(后收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说明如下:
重要提示1.本
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人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人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568(免长途话费)、010-65171155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bosera.com查询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申请的确认情况。3.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或登录本公司网站,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等事宜。4.本公告仅对博时特许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8年4月22日《中国证券报》、2008年4月18日《证券时报》、2008年4月14日《上海证券报》上的《博时特许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相关资料。 定期定额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人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人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二)申购费率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业务的费率相同。(1)日常申购费率本基金申购费率具体为:
前端申购费率:
|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
| M < 50万元 | 1.5% |
| 50万元 ≤ M <100万元 | 1.0% |
| 100万元 ≤ M < 500万元 | 0.6% |
| M ≥ 500万元 | 1000元 |
后端申购费率:
| 持有基金时间(Y) | 申购费率 |
| Y < 1年 | 1.6% |
| 1年 ≤ Y < 2年 | 1.3% |
| 2年 ≤ Y < 3年 | 1.0% |
| 3年 ≤ Y < 4年 | 0.8% |
| 4年 ≤ Y < 5年 | 0.5% |
| Y ≥ 5年 | 0 |
(三)扣款日期和扣款金额 投资者须遵循各销售机构有关扣款日期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但最低每次不少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 (四)重要提示 1、凡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 2、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投资人可以从T+2日起通过本计划办理网点、致电博时公司客服电话或登录博时公司网站查询其每次申购申请的确认情况。申购份额将在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
三、目前可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代销机构代销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银行、华夏银行。
代销券商:安信证券、财通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大同证券、东方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国海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泰证券、华西证券、江南证券、联合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世纪证券、天相投顾、万联证券、湘财证券、信泰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信金通、中信万通、中银国际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后)。
注:本基金若增加、调整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