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新世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原董事长蒋钢先生已经离任,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选举通过,陈重先生为公司拟任董事长,但由于其任职资格需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孙枝来先生暂时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待陈重先生的任职资格得到中国证监会正式核准后自动解除,且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的时间自董事会决定之日起不超过90日。
上述内容已经报中国证监会及重庆证监局备案,监管部门不持异议。
特此公告!
新世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八年五月三十日